浏览:1105 作者:民生银行信用卡中心 日期:2022年11月4日 23:14
模拟案例:
1.从消费或取现记账日到账单日,每日均计收利息。
若账单日为每月26日,在6月27日取现500元,从6月27日至7月26日的计息天数为30天,则该笔取现产生的利息为:500*30*0.05%=7.5元。
2.从消费或取现记账日到还款日,还款日不计收利息,其他每日均计收利息。
若您账单日为每月26日,在6月27日取现500元,6月30日还清该款项,从6月27日至6月29日的计息天数为3天,则该笔取现产生的利息为:500*3*0.05%=0.75元。
民生信用卡计息规则 | |
透支利率 | 1.标准透支利率为日利率万分之五,以单利计算的年化利率为18.25%,按月计收复利。(适用于民生个人信用卡、民生小微普惠信用卡)(计算公式:年化利率=日利率×365,受每月天数不同及持卡人还款情况不同等因素的影响,实际年化利率与上述年化利率可能存在差异)。 2.分期业务,以单利计算的年化利率:0%-18.25%。(折算年化利率是根据持卡人现金流计算的年化内含报酬率。部分业务根据持卡人资信、用卡情况浮动定价,年化利率因每月实际天数、提前还款、合作商户等不同而有所差异。) |
计息规则 | 除民生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另有约定之外, 1、非预借现金交易:从记账日起至最后还款日(含)之间的时间段为免息还款期,持卡人在免息还款期内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的,则无需支付当期刷卡消费交易款项透支利息。持卡人未能在最后还款日之前(含)偿还全部应还款项的,所有交易不享受免息还款期待遇;已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计收自记账日至还款日的利息,未偿还部分按透支利率自记账日持续计息,按月计收复利。其中,民生小微普惠信用卡无上述免息还款期,不计收复利。 2、预借现金交易:预借现金不享受免息还款期,持卡人须支付手续费和自记账日起按透支利率计算的透支利息,如持卡人未能于最后还款日前(含)偿还全部应还款项,则按月计收复利。 3、分期业务含账单分期、现金分期、自由/自动分期、全民乐分期、全民易分期,汽车分期、居家乐分期、电子支付分期、商城分期、通宝白领分期等业务。具体计息规则根据客户实际申请时分期申请页面、合约等显示为准。 |
其他说明:通宝白领信用卡、通宝信用卡、新e贷信用卡等其他信用卡产品的标准透支利率及计息规则以该产品领用合约为准。 |
民生信用卡收费标准 | ||
收费项目 | 收费标准 | |
免费服务-信用卡本行取现等 | 服务价目表-免费服务(个人)(点击可查看详情) | |
支付结算业务-预借现金手续费、溢缴款领回手续费等 | 服务价目表-支付结算业务(点击可查看详情) | |
信用卡用卡业务-违约金、年费等 | 服务价目表-信用卡业务(点击可查看详情) | |
综合服务业务-工本费、挂失及换卡手续费、交易短信通知费等 | 服务价目表-综合服务业务(点击可查看详情) | |
注:服务收费标准以本行公示的最新服务价目表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