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490 作者:农业银行 日期:2022年11月22日 20:21
会员评定对象
农业银行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商务卡、准贷记卡除外)。
会员对照表
一、成长值累计规则
成长值主要由两部分构成。一是“基础成长值”即持卡人在指定周期内的信用卡交易情况,按照规则累计的成长值;二是“任务成长值”即持卡人在指定周期内完成专属任务获得的成长值奖励。上述两部分成长值之和为客户在指定周期内的累计成长值,用于评定客户会员等级。
(一)基础成长值
我行将根据近3个自然月内持卡人名下农业银行信用卡(不含商务卡、准贷记卡)下计积分消费金额、分期交易金额分别累计成长值。
1.成长值累计规则如下:
消费:计积分消费金额每1万元人民币=30成长值(入账币种为外币的以我行系统汇率折算成人民币计算)。
分期:分期本金每1万元人民币=40成长值。
消费和分期金额不足1万元的按比例计算对应成长值,例如计积分消费额为8000元人民币,则对应可获得成长值为24。【30*(8000/10000)】
2.消费交易于入账后7个工作日内累计成长值,分期交易于分期业务办理成功(以我行系统记录为准)后7个工作日内累计成长值。其中,乐分易、家装分期、汽车分期、车牌分期等专项分期,在办理分期交易时已经累计成长值,其消费交易将不再重复累计成长值。附属卡交易一并计入主卡持卡人的交易统计。
3.如持卡人撤销已累计成长值的交易或发生退货,农业银行有权根据指定周期内持卡人累计撤销和退货的交易金额扣减已累计的成长值。
4.累计的成长值将向上取整,例如客户累计成长值为24.1分,则按25分进行计算。
(二)任务成长值
会员任务按季度更新。在一个季度内,持卡人完成我行系统页面展示的带有成长值奖励的专属任务,即可获得该任务对应的成长值。
1.持卡人在每季度内的任务、每个任务对应的成长值奖励以我行页面展示及系统记录为准。
2.持卡人在每季度内,每个任务的成长值奖励仅可享受一次。
3.完成任务获得的成长值将会在持卡人完成任务后的7个工作日内显示并纳入客户的累计成长值中。
4、任务成长值按季清零。
二、专属任务
1.无需报名,持卡人仅需在每季度内完成任务即可解锁对应奖励(奖励内容以页面实际为准,成长值奖励自动计入客户累计成长值,其余奖励需客户主动领取)
2.在一个季度内,当持卡人完成的专属任务数量累计达到3个、6个、9个时,可在专属任务板块开启任务宝箱,领取额外任务达标奖励,每个宝箱仅可开启一次。宝箱奖励内容以实际配置为准,客户可点击宝箱板块右侧“?”按钮查看各宝箱奖励,使用规则以领券页面实际显示为准。
3.在一个季度内,若持卡人等级发生变化,则等级变化前完成的任务也将纳入宝箱达标的数量统计中。例,客户小王在10月初等级为铂金,10月内完成2个铂金专属任务,11月初经评定升级为翡翠,则其11月完成1个翡翠专属任务即可开启页面上3个任务完成的对应宝箱。
4.持卡人在任务完成后,发生取消全部或部分该任务对应的交易,导致未达任务达标要求的,视为未完成任务,若该任务奖励已发放,则我行有权扣回。
三、会员评定周期
会员等级评定采用“月升季降”的方式,即每季度初按照客户上季度的累计成长值和交易情况评定初始等级(以下简称初始等级);季度内,还将根据客户当前成长值和交易情况,按月判断客户是否满足升级门槛,若满足则升为更高等级,若不满足则维持原等级不变,直至下季度初。
1.此处初始会员等级评定提及的“季度”指自然季度,即1-3月为一季度、4-6月为二季度、7-9月为三季度、10-12月为四季度。
2.我行会员专区会员卡页面显示客户当前累计的成长值和计积分消费情况,当前累计值根据客户过去两个月和本月的交易情况按前述规则计算,客户可点击“i”进入会员明细页面,查询当前统计日期和月累计明细。
3.季度内,根据持卡人在我行会员专区页面显示的当前成长值和计积分消费判断是否满足升级条件,若满足升级门槛,即可于满足条件后的次月直接升级(大众等级除外)。
4.大众等级持卡人可于完成激活首刷后的3个工作日内升至黄金等级。
5.等级变更一般在月初的3个工作日内(遇节假日顺延)更新完毕。
6.等级评定完成后至等级更新前,持卡人可享受所在等级的会员权益。
举例:7-9月为一个会员评定周期,客户小李在4月1日-6月30日期间累计成长值为40(含激活首刷永久获得的10成长值,下同),故7月初小李评定的初始等级为铂金等级;8月初测算小李5月1日-7月31日期间累计成长值为80、计积分消费为1万元,重新评定小李升级为翡翠等级;9月初测算小李6月1日-8月31日期间累计成长值为75、计积分消费为5千元,未达到翡翠门槛,但由于会员季度内不降级的原则,9月小李仍为翡翠等级。10-12月为新一个会员评定周期,每月的等级评定方式参照前述规则进行。
四、细则
1.上述计积分消费的详细规则以我行官网“信用卡-积分换礼-信用卡贴士-积分规则”公示为准。
2.持卡人如有下述任何情况,将不可参与等级评定。包括但不限于:进行虚假交易或者违法交易、存在套现等不规范用卡行为、名下任一卡片出现30天及以上逾期、冻结、止付、注销等不正常状态,违反《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章程》、《中国农业银行金穗信用卡领用合约(个人卡)》及其他相关规定。
3.如发现持卡人享受各等级权益后有经销、转卖等牟利行为的交易,或利用技术等手段作弊进入更高等级的(如以反复撤销或退货的方式累计消费或成长值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将有权追回持卡人已获取的权益,并取消持卡人继续参与等级评定。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保留撤销权益的权利。
4.如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灾害事件、遭受严重网络攻击或因系统升级、故障等原因要暂停奖励更新、配置、发放等的),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可依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主张免责。
5.中国农业银行信用卡中心有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解释、修改、变更本评级规则及条款,并于中国农业银行相关渠道公告后生效,敬请持卡人留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