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物车
浏览:539 作者:光大银行 日期:2022年12月16日 09:06
尊敬的客户:
为进一步提升我行服务水平,我行对信用卡取现费项目进行了修改和调整,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境内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1.5%收取,每笔最低收取人民币10元或3美元或3欧元,每笔最高收取人民币300元或50美元或50欧元;
二、境外预借现金,按交易金额的3%收取,每笔最低收取人民币15元或5美元或5欧元,每笔最高收取人民币300元或50美元或50欧元;客户在境外取现时,由收单机构收取的其他费用由客户自行承担。
上述标准自2023年1月1日起开始执行,有效期为长期。
我行将继续遵循“质价相符、服务有效”的原则,严格执行银监会 “七不准”、“四公开”的规定,为广大客户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欢迎广大客户进行监督。
特此公告。
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
2022年1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