浏览:1740 作者: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心 日期:2021年12月30日 11:12
中国银行为回馈广大客户对中国银行的长期支持与信赖,新推出“中银积分365”积分回馈计划,具体相关规则及条款如下:
一、参加资格
(一)持有中国银行银行卡(包括借记卡及信用卡)的个人客户(以下简称“持卡人”)或在中国银行月日均金融资产达到20万元(含)以上的中高端客户均可参加本计划。
(二)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国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计划的资格:
1、所持有的银行卡于积分计划有效期间被停用或限制使用、冻结或止付、销户或自行注销、逾期欠款等账户或卡片状态不正常或个人信用不好;
2、涉嫌利用非真实交易(包括但不限于实施无实质经济内容的虚假交易)等手段套取现金、骗取积分或奖品的行为,或其他被银行认定为异常可疑的用卡交易行为。
3、违反或未遵循《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领用合约》、《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章程》、《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城借记卡章程》或本计划及其他相关规定等。
二、积分种类与有效期
(一)积分种类:
“中银积分365”积分项下,按照获赠积分来源划分,可分为银行卡消费积分、尊享积分两大类。
(1)银行卡消费积分:持有中国银行银行卡(包括:信用卡和借记卡)的客户发生消费时或者办理分期付款业务等,可获得相应银行卡消费积分回馈,具体可回馈分值以具体产品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2)尊享积分:在中国银行月日均金融资产达到20万元(含)的中高端客户可获得相应的尊享积分回馈,具体可回馈分值以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二)积分有效期
1、银行卡消费积分
(1)信用卡消费积分,除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及全民健身卡外,以一年为累计期(以每年7月1日起至下一年的6月29日为累计期),累计的积分有效期最短为两年,所累计的积分于24个月后临近的6月30日24时到期清零。(例如:2019年7月1日-2020年6月29日期间内产生的积分于2022年6月30日到期)。
(2)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积分部分长期有效,具体以产品为准;全民健身卡消费积分有效期为五年。
(3)若持卡人销卡时,该卡项下的所有积分将被同时清零,不支持银行卡间积分相互调整、不同客户间积分的相互合并或调整。
(4)借记卡消费积分,目前暂未开通,具体开通时间、累计规则等相关内容以官方渠道公布为准。
2、尊享积分
自获得尊享积分累计日起,满两年后临近的6月30日24时到期清零。
(三)其他说明
中国银行将不定期开展阶段性积分营销活动,在营销活动期间,满足营销活动规则、符合“中银积分365”积分累计条件,即可按活动规则获得相应积分回馈,包括银行卡营销积分、尊享积分营销积分。具体活动规则及赠送的营销积分有效期以营销活动发布为准。
三、积分累计规则
“中银积分365”按照不同业务、不同种类的积分进行累计,具体相关累计规则如下:
(一)信用卡消费积分
1、按照产品累计分类
(1)中银系列信用卡、长城系列信用卡的普卡、金卡、钛金卡产品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国航知音中银信用卡除外);
(2)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交易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其他国家和地区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积2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其中,长城美国运通私人银行信用卡在中国境内、其他国家和地区每消费1元人民币累积2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3)所有具有积分自动兑换功能的信用卡(例如航空联名卡等),其银行卡消费积分(除特别说明外),将于每月账单日自动兑换为相应合作机构的产品或服务(例如航空里程等),兑换比例以联名卡规则为准;其营销积分不会进行自动兑换,持卡人可通过中国银行积分兑换渠道进行主动兑换,兑换规则以积分兑换渠道公示为准。
注: 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指白金系列信用卡、无限信用卡、长城钻石信用卡、长城世界之极信用卡、长城美国运通私人银行;各款信用卡具体积分累计规则以产品权益公示为准;信用卡消费不足1元不累计“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2、按照外币累计分类
(1)美元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美元累计7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美元累计14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2)日元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4日元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4日元累计2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3)欧元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欧元累计7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欧元累计14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4)英镑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英镑累计10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英镑累计20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5)澳大利亚元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澳大利亚元累计5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澳大利亚元累计10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6)港币币种的信用卡,其普通卡、金卡、钛金卡等级产品消费1港币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白金等级以上信用卡消费1港币累计2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7)持有长城企业公务卡消费3美元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3、分期付款业务累计规则
中银(长城)系列信用卡分期付款交易于每期在账户中分期扣款时,按入账分期金额生成积分,每1元人民币累计1分“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若客户提前申请一次性还清所剩分期余额,则按一次性还清分期余额生成积分。
4、下列项目不予累计“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1)中国银行信用卡章程或领用合约规定的各项利息和手续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信用卡年费、取现手续费、透支利息、违约金,以及其他信用卡收费等;
(2)信用卡转账、取现、存(还)款、代扣款、代缴费、贷方余额返还、手工压单交易;
(3)网上银行和电话银行支付等;
(4)低扣率或零扣率以及特殊类别的商户消费,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类交易、公立医院、公立学校、初级和高等学校、政府服务、慈善和公共事业、非盈利事业等行业的商户消费以及金融和政府类支付交易(如保险、罚款、投资、保释金、纳税等),以上信息将根据银联等相关机构的商户类型做出调整;
(5)收单机构根据中国银联等相关机构有关规范设置了特殊计费标识、优惠类及减免类或非标准计费的白名单的商户消费;
(6)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类商户刷卡的消费;
(7)商户类别的MCC码未在中国银联商户类别码中列明的商户消费;
(8)银联品牌信用卡线上交易的消费;
5、“中银积分365”信用卡消费积分累计的其他规则
(1)账单周期内消费交易积分有封顶:对于额度大于5000元的信用,按额度的300%进行封顶,即该账单周期内累计达到其信用额度的300%以上的境内消费交易不累计“中银积分365”信用卡消费积分;对于额度小于等于5000元或零额度的卡片,账单周期内境内消费交易累计“中银积分365”信用卡消费积分达到1.5万分封顶。
(2)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中国银行将扣除当时所累计的“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
(二)尊享积分
中国银行对月日均金融资产达20万(含)以上的中高端客户回馈“中银积分365”尊享积分,每满20万元人民币回馈2500分“中银积分365”尊享积分,每满40万元人民币回馈5000分“中银积分365”尊享积分,以此类推。当月累计积分将于次月10日前计入积分账户生效。
金融资产包括存款、理财产品、基金、债券、第三方存管保证金、保险、中银证券市值等。
四、积分查询与兑换
(一)“中银积分365”积分的查询
1、移动端渠道
通过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 、缤纷生活APP、中国银行信用卡官方微信公众号(Boc-card)、中国银行财富金融官方微信公众号(bocwealth)等进行积分的查询/兑换服务。
2、电话渠道
可拨打95566、40066-95566进行积分的查询或兑换服务;可拔打40068-95566进行积分的查询。
(二)“中银积分365”积分的兑换
中国银行“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可用于兑换各类实物礼品(如毛巾、水杯等)、电子礼券类礼品(如超市购物卡、餐饮券、电话充值等)、航空里程(如国航、东航等航空里程)、畅由积分(主要为畅由积分平台)、增值服务(如体检类、用车服务类、观影服务、视频会员等)、金融服务(如信用卡年费)、慈善捐赠等;“中银积分365”尊享积分仅可兑换增值服务、慈善捐赠、金融服务。“中银积分365”积分也可通过线下指定商户进行积分抵现支付消费。
1、实物类礼品
(1)实物礼品提供上门配送服务,仅限中国大陆地区(香港、澳门、台湾以及海外地区不在配送范围内)。自订单成功提交后,20天内由物流公司将礼品直接送至兑换时确认的收货地址。如遇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等国家法定节假日、灾害天气、国家物流管制及偏远地区等相关原因,中国银行将有权延迟邮寄礼品。
(2)客户在收到实物礼品时请务必当场检查礼品包装是否完整,如果外包装破损、礼品缺失、或发现任何质量问题,当场应予以拒收,并在包裹单上注明原因;客户一旦签收即代表已收到礼品且礼品表面完好。
(3)对于收到礼品时未能发现的质量问题或少/缺收礼品,须在收到礼品的7日内,致电客服专线进行申请。更换礼品时,只支持更换同种礼品,同时请务必保留原包装、包装内所有物件(含附件及所有附随文件)及收货单据。除礼品在运送途中发生损毁或本身存在质量瑕疵以外,恕不接受更换礼品。
2、电子礼券类礼品
电子礼券类礼品可根据各种电子礼券类礼品详情中规定的具体兑换及使用流程、使用规则进行兑换,除有特别说明外,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
3、航空里程类礼品
航空里程仅限持卡人兑换至本人航空会员账户,为提高航空里程类积分兑换的安全性,首次兑换时所输入的航空会员号将作为系统唯一识别会员号,再次兑换时航空会员号不能修改及变更。如首次兑换时提供的航空会员俱乐部会员卡卡号有误,所产生的后果将由客户自行承担。
客户须在取得有关航空公司俱乐部的会员资格后,才可使用交易积分兑换相应航空公司的飞行里程奖励,兑换飞行里程需要2周的时间,有关航空公司会将飞行里程转入客户相应的航空俱乐部会员卡内,航空里程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
国航知音信用卡、南航联名卡等我行与各航空公司合作发行的联名卡,于每月账单日将信用卡消费积分自动兑换到客户指定且经航空公司验证客户航空会员身份的里程会员账户或航空公司分配(新会员)的里程会员号中,每月/每年航空里程自动兑换上限请以中国银行积分网站公布信息为准。航空类联名卡的附属卡不支持里程自动兑换。
4、畅由积分
中国银行“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各积分兑换渠道将信用卡交易积分兑换为畅由平台畅由积分,畅由积分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也可通过畅由平台微信公众号:i-changyou)或畅由生活APP将中国银行“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兑换为畅由积分,在畅由平台或畅由生活APP进行使用。
5、增值服务
增值服务可根据各类服务详情中规定的具体兑换及使用流程、使用规则进行兑换,增值服务原则上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具体以服务详情页面为准。
6、金融服务
(1)信用卡持卡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40066-95566\40068-95566使用“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白金以上等级信用卡的本人年费。
(2)金融服务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
7、慈善捐赠服务
(1)持卡客户可通过各积分兑换渠道使用“中银积分365”积分用于慈善项目的捐赠。
(2)慈善捐赠项目一经兑换不予撤销或取消订单。
(三)线下商户积分POS的使用
客户可通过中国银行签约合作的线下商户使用积分POS进行“中银积分365”积分抵现的支付消费,使用期间仍遵循“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限制要求,具体规则请详见店内宣传。
五、重要声明
1、持卡人如有下述情形之一,中国银行有权取消其参加本计划的资格(包括但不限于不累计积分、停用积分账户、禁止积分兑换、超量积分兑换、积分扣除或清零等):
(1)涉嫌发生或发生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洗钱、欺诈等交易行为;被联合国、中国、美国、欧盟或英国等纳入制裁范围的客户。
(2)银行卡存在出租、转借、交由他人使用的情况;持卡人将银行卡使用在除发卡机构另有规定外的生产经营、投资等非个人消费领域;
(3)持卡人集中在不符合中国银联相关规定安装银行卡受理机具的所在商户进行交易,导致不应给予积分的交易累计了积分。
(4)“中银积分365”积分的累计或兑换,若涉及任何欺诈行为,中国银行保留对客户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和对已赠送积分及已兑换礼品/服务的追回权。同时,中国银行经调查,确认客户确实存在使用虚假交易或利用营销活动规则恶意套取积分,中国银行有权对客户采取停用积分账户、信用卡帐户止付、拒绝开立账户、拒绝提额、降额、销户等措施,并要求持卡人提供消费交易发票、购买凭证等材料,以查实交易真实性,但持卡人无法提交相关材料;
2、客户使用积分须知
(1)非同一客户名下的“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不可合并使用(信用卡主卡名下附属卡除外);
(2)“中银积分365”银行卡消费积分中,属于同一客户名下的中银(长城)系列信用卡消费积分可合并使用(国航知音信用卡等各航空公司联名卡计划中积分除外);
(3)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可以单独发起“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申请;附属卡须与主卡的“中银积分365”积分合并使用,并由主卡持卡人发起“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申请;
(4)由于处理“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信息需要通过一定流程,为保证客户可以顺利兑换礼品/服务,请务必在积分有效期到期日前1个月通过各相关积分兑换渠道申请兑换。因提交信息不及时或提交信息不全等原因,导致“中银积分365”积分无法使用,中国银行恕不予以进行补发、延期等处理;
(5)客户进行“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时,中国银行将发送动态验证码至客户在中国银行预留的手机号码,凡正确输入动态验证码兑换积分礼品/服务均视为由客户本人完成的积分兑换;
(6)如客户因任何理由将签账消费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消费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交易款项者,中国银行将扣除该笔消费已获得的银行卡消费积分。如在扣除相应银行卡消费积分前,客户已将相应积分用于兑换积分礼品,导致其账户中无足够的银行卡消费积分可以扣除的,中国银行在扣减客户本人银行卡消费积分账户中的积分余额后,对于不足部分,在持卡人银行卡消费积分账户中计负积分,待持卡人将来有新增积分时予以弥补。持卡人积分账户中有负积分时,不予销户,须通过新增累计积分补足账户之负积分时方可申请销户。
(7)“中银积分365”积分的扣减顺序,默认优先按照临近到期的积分进行扣减;若出现积分效期相同,则系统随机扣减。若持卡人通过我行自助渠道调整扣减顺序,则按照客户调整的先后顺序进行扣减。
3、礼品/服务兑换须知
(1)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中国银行信用卡/中国银行财富金融官方微信、缤纷生活APP等兑换渠道,以及其他各类宣传品中的礼品/服务、奖品图片仅供参考,其颜色、外观、款式、服务内容等以实物/实际服务为准,礼品颜色随机发放。
(2)客户提出兑换申请即视为同意中国银行将持卡人姓名、联系电话、对账单地址等配送信息或接受服务信息提交礼品/服务供应商及配送单位,并接受礼品配送服务或服务提供方式。
(3)中国银行“中银积分365”积分回馈计划提供的礼品/服务一经兑换成功,除有特别说明外,则不可取消或退还积分,请务必在兑换前仔细确认订单内容。
(4)所有兑换礼品/服务数量有限,兑完为止;限量类礼品/服务先到先得,具体礼品/服务兑换条件及兑换数量限制以兑换时礼品/服务介绍及操作以页面提示为准。
(5)以“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的各类商品电子礼券或其他凭证皆有使用期限,客户须在有效期限内使用(单张电子礼券应在有效期内一次性使用),否则即丧失使用权利,中国银行恕不予以补发、更换、延长期限、退还或折换现金。
(6)因“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而发生相应所得税应由持卡人自行申报和承担;通过“中银积分365”积分兑换的礼品/服务金额不提供发票。
4、“中银积分365”积分仅适用于本回馈计划范围,在兑换为礼品/服务前并不构成客户本人资产,“中银积分365”积分不可转让给其他中国银行客户或任何第三人、不能兑换为现金,任何转让对中国银行均不产生效力。“中银积分365”积分不能折算现金或给予其他非本回馈计划礼品/服务的给付。
5、本回馈计划所提供的各项礼品/服务,系本回馈计划的供应商提供,中国银行与供应商间并无合伙、经销、代理关系或共同出售人、广告媒体或保证人关系;与本回馈计划供应商所提供的礼品或服务及售后服务有关的争议、纠纷等,概由各供应商负责。对于“中银积分365”积分已兑换成有关航空公司里程的,航空公司就其飞行里程计划采取的任何行为,由航空公司承担相应责任。
6、中国银行有权根据需要取消或修改相关规则(包括但不限于参加资格、计分规则、礼品及兑换标准等),并按监管规定经相关途径(如网站、短信或各分支网点等)公告一定时期后生效。公告期内如持卡人对公告内容有疑问,可致电中国银行客户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根据业务发展、市场变化等原因,中国银行可调整“中银积分365”积分累计规则、调整积分兑换分值以及本规则其他内容,可更换礼品/服务清单,相关内容以中国银行官方网站(www.boc.cn)、中国银行手机银行APP等渠道的最新公示为准,可供换领、换购的礼品/服务种类及“中银积分365”分值以申请兑换当日中国银行公布内容为准。
7、持卡人有权在中国银行公告期间选择是否继续使用信用卡及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不愿接受中国银行公告内容的,应在中国银行公告施行前向中国银行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如果持卡人未申请变更或终止相关服务,视为持卡人同意相关调整,变更后的内容对持卡人产生法律约束力,若持卡人不执行变更后的内容,中国银行有权选择终止本服务。